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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孫平 祖輩溺愛寶寶?——It’s ok
有一位讀者在我的后臺留言,她的情況大致如此,即她媽媽現在正住在她家里幫忙照顧寶寶,寶寶已經將近兩歲了。
隨著寶寶的成長,她體驗到越來越多的和自己母親在育嬰方式上的沖突。
最突出的是外婆溺愛寶寶的問題,她總是取悅寶寶,過快地滿足其需求;
而且有些時候還會與自己起沖突,說“連你都是我帶的,現在不挺好的,現在我帶你的孩子能有什么問題?”
如此種種,讓她感到既不舒服又無力反駁.......
聽到這里,南希笑著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和故事:
“我認為祖輩是非常重要的育嬰幫手,在中世紀的歐洲,祖父母們總是會參與到育嬰當中來。
因為當時新生兒的父母幾乎總是和祖父母們住在一個村子里面,因此每當忙不過來的時候,祖父母總是他們最重要的求助對象。
我覺得這位母親不用太過擔心,我認為:只要媽媽沒有放棄孩子主要照顧者這個角色,只要她還在這個角色當中沒有退場,就不用太擔心外祖母的溺愛問題。
因為相比起來,孩子幾乎總會更親近自己的媽媽,總會更加信服于她,并且內心認同她的生活方式。
這源自于孩子和自己母親某種先天的身心連接。
相比于其他人,母親對孩子而言,是一個天生的,優質的主要依戀對象。
在孩子三歲以前,父親的重要性都很難和母親相比。
所以,孩子通常只會在母親身心完全退場的情況下,選擇另一個主依戀對象,從而求得內心安全感(兒童期的主依戀對象,已經被證明是成年后心理安全感的最重要來源)。
因此只要母親身心都還在孩子身上,就不用太擔心自己會失去撫育孩子的主導權。因為孩子通常會優先認同她。
而且在所有的文化當中,祖輩都是溺愛孩子的。無論是美國、歐洲,我相信還是在中國,祖輩都傾向于寵溺孩子。
這沒有問題。來自于祖輩的,適當的溺愛對孩子而言是美好的體驗。
就我自己而言,我是感到遺憾的。因為我的孩子降生后,沒有任何祖輩與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城市里。所以我當時帶孩子沒有幫手非常辛苦(南希有三個孩子)。
但是我雇了一位意大利老太太做我孩子的保姆。這位老太太比我大三十多歲,完全可以充當孩子們的老祖母角色。
而且你知道嗎?她自己一共生養了十三個孩子!而且都被她照顧得很好,所以我認定她是一位很有母性的老太。
從一開始,我們就有矛盾。其中最讓我不安的是,她老是給孩子吃曲奇餅干。每次我回家,都會看到孩子們坐在她身邊吃曲奇。
’我的天哪,你知道曲奇糖分多高嗎?’ 我有一次忍不住對她喊了起來,
’能不能不要再這樣喂他們曲奇了?糖分太高了!從現在開始,孩子們每天只能吃一個曲奇,明白嗎?’
老太太很快應承 了下來……
但是,后來我下班回家,發現孩子們的曲奇照吃不誤!
老太看到我疑惑的眼神,總會嘟嚕著說:你看,南希,孩子正在吃他們今天唯一的一個曲奇呢,只吃一個呢……
直到最近和我的孩子們談起這件事,他們都還會懷著暖意地憶起Nanny每天給他們吃的“唯一一個”曲奇,雖然每天都有十來次“唯一”。
大家都在笑,這里沒有什么痛苦。
我和我的先生當時不可能那么縱著他們,因此他們童年最重要的受寵體驗來自于他們如奶奶一般的Nanny。”
另一種情況——It depends
“但也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祖輩想要獲取孩子的主要照顧者的角色。
有時哪怕孩子媽媽或者爸爸想要在帶孩子上面有所付出,祖輩仍然會有意無意地‘驅逐他們’,把幾乎所有的養育工作擔負下來。
這種情況并不少見。
在拉丁美洲的文化當中,很多女人在青少年時期就被自己的母親催著嫁人和生孩子,生下孩子后由母親負責養育;
而她們自己呢,在步入中年以后,通常也會催促自己的女兒趕快結婚生育,因為她們作為外祖母也要來接管養孩子的工作。
如此育嬰模式代代相傳。
所以外祖母或者祖母代替母親的現象并不少見——關鍵是孩子的母親本人感覺怎樣。
如果母親對此感到ok,她也需要孩子祖輩的幫助,那么這當然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母親對此感到不滿意,那么她就一定要跟自己的母親或者婆婆好好談談,對此她要展現出一個母親的堅定和力量。
我個人在美國看到的情況是,祖輩會幫忙帶孩子,但只要孩子的爸媽在世,祖輩們一般很少會成為主要照顧者。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通常都會避免“喧賓奪主”的情況發生,他們會襄助父母,但不會代替他們。
這似乎是一個文化符號。
這些老人辛苦了大半輩子,在跟他們聊天時,我發現他們大都想好好享受自己的退休時光,旅行、度假,做之前想做卻沒機會做的事情。
他們通常不會有那樣的激情再去全職地帶孩子。
每個人都值得擁有自己的生活。
最需要重視的情況
“有一種情況需要尤其尤其小心,那就是完全的隔代撫養——也就是說父母退場,把孩子完全寄養在祖輩家。
包括父母一個星期或者一個月探望一次孩子的情況,這也是完全的隔代撫養。
在處理這種情況的時候,父母們要非常、非常謹慎。
因為這種情況很容易讓孩子產生強烈的,令他們無比疑惑卻得不到解答的被拋棄感,嚴重的會導致一輩子縈繞不去的分離焦慮。
寄養的年齡越小,可能產生的問題越嚴重。
除非實在萬不得已,把三歲以前的孩子送出去寄養我不提倡。
最慘的情況是’雙重拋棄感’,何謂雙重拋棄感?
那就是孩子從父母那被送到祖輩處,如果沒有處理好,要經歷一次重要的被拋棄體驗。
在幾年或者十幾年,也就是充分建立了與祖輩的依戀關系以后,父母在不甚言明的情況下又把孩子接回來,那么孩子又將體驗到一次慘烈的被祖輩拋棄的感覺。”
我認為,如此在心理層面上遭受的創傷,將使得他們將來很難再信任和依戀任何成年人。
南希所說的雙重拋棄體驗,會讓他們對一切親密關系的持久性產生懷疑。
他們成年以后,要么難以維持友情,要么難以維持愛情。感到孤獨,卻難以再主動索取。
談到此處,我想到國內的很多很多留守兒童,如果處理不當,這會成為非常非常嚴重的時代性創痛。
“因此我個人認為,南希繼續說,“為孩子的心理健康計,父母能夠不退場就不要退場。
如若真是萬不得已要做完全的隔代撫養,我覺得最最重要的就是:事先向孩子做出充分的、真誠的解釋和說明。”
我相信,南希這么建議是因為,孩子是這樣一種存在:你不跟他們說,他們就會自己猜,而且越猜越跟自己有關,越猜越是自己的錯。
所以哪怕再小的孩子,當你做出對他們來說如此重要的決定時,一定要提前地、充分地跟他們說明。
他們哪怕聽不懂你的語言,也能讀懂你的情緒和意圖。你要把他們當做平等的對象交流,告訴他們你這么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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