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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櫛風沐雨 于 2017-2-8 21:58 編輯
過年期間的某一天,在福州路上逛書店。
溜達著、閑逛著,一排排齊整背脊的偵探小說、懸疑小說頗為引人注目!拔缫刮膸臁钡400本——“阿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無人生還》側身其中。當然,還有更多讀過、沒讀過的,聽過、沒聽過的書、作家,以及總是最催人振奮的——他們筆下的大偵探們等待著讀者君的打開。
誠如這篇你即將打開的文章所言,催人振奮的大偵探們顯然不能是政治家,不能是科學家、哲學家,更不能是警察——他們有的原本就是權力符號或者隸屬于權力機構因此和人民群眾存在著天然的隔閡,有的則太過理性、高不可攀也因此不近人情、太不可愛。
而頗為人性、相當可愛,總是為人民群眾出頭,處于同一階級兄弟壕溝里的各位大偵探們,總能散發他們獨屬于黑暗的魔力,吸引著一代又一代的讀者們前赴后繼,爭相入坑,在過不完的夜晚里,讀一本上了手就放不下的偵探小說。
今天,我們就講講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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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8 21:53 上傳
撰文:修佳明
在古希臘的神話傳說里,有一位臭名昭著的大盜,叫普洛克儒斯忒斯(Procrustes)。他的作案工具是一張鐵床,人稱“鐵床匪”。但凡過路的行人,都會被大盜請上這張鐵床。如果行人太矮,他就用力把那個人拉伸,直到和床一樣長;如果行人太高,他就會砍掉那個人的雙腳,讓他和床一樣短——這大概就是最早的“強盜邏輯”。
后來,大英雄忒修斯(Theseus)在懲奸除惡的路上,特意繞道于此,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用大盜自己的床處決了大盜——在那個時代,除了無處不在的身世之謎外,沒有懸疑,也不需要偵探。
一直以海神波塞冬之子之名行世的忒修斯,其實是雅典國王埃勾斯的親生子。老國王誤會兒子出海戰死,投入了愛琴海(這片海域以埃勾斯得名)。忒修斯在悲痛中繼承王位,成為雅典國王,還制定了維護平等權利的雅典憲法。子民們為了紀念他,一直精心修護著他東征西討時乘坐的那艘30槳戰船,不斷更換船上腐朽的木材,一直保存到亞歷山大大帝和伊索的時代?墒牵系哪绢^早已經換過多次,沒有一塊是當年忒修斯之船上本來的木頭了。那么,“忒修斯之船”還是“忒修斯之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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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8 21:54 上傳
2016年,紅極一時的《S.》,其中的重要文本即名為“忒修斯之船”
“忒修斯之船”的悖論,問題的提出或許比答案更為重要,因為它提醒著我們,要注意到什么是變動的、什么是不變的,要注意歷史與現世、材料與形式之間的聯系。或許,當我們發現“忒修斯之船”這個悖論時,就已經發現了概念的本質。
假設存在一個“英雄主義文學”的傳統,縱向切開西方虛構文學的歷史,那么在神話時代,英雄主義文學這艘“忒修斯之船”的材料便是英雄史詩與悲劇,是其中的英雄、惡棍、命運、勇氣與力量;在中世紀,是道德(寓言)劇與騎士文學,是其中的牧師、騎士、反派、信仰與道德;而在啟蒙時代之后,懸疑小說便成為這艘“忒修斯之船”的主要材料,偵探、罪犯、謎團、理性與法律構成了戰船新的軀殼。
既然材料已經完全不同,為什么還非要在這三種似乎完全不相干的文學形式之間拉扯上聯系呢?因為我們對已成定局的“死文學”更容易把握,通過這種聯系和提問,或許能為理解變動不居的“活文學”提供一個有效的觀察視角和參照系,方便我們理解懸疑小說作為一種文類的意義、價值與特征,為懸疑小說尋根。
在當下的語境里,懸疑小說一般被認定為一種類型小說。這似乎略含貶義,將其與所謂“純文學”、“先鋒文藝”或“主流文化”區分**,強調消遣娛樂、炫才斗智的一面,與都市言情、奇幻仙俠等網絡類型小說幾無區分,也不必過分追求其文學價值和思想深度——這樣理解自然不錯。
但是,任何一種類型小說,在成為類型之前,都曾是先鋒文學;或者更準確地說,是在一種在新的歷史文化條件下應運而生的文學創體。無論其在歷史進程中如何衍變,最初的基因仍然決定著它的核心本質,也關系著它的生死存亡。懸疑小說不外如是。
現代懸疑小說誕生的文學土壤,從文藝復興時期便開始鋪墊!短眉X德》打破了中世紀騎士文學的壟斷神話,而洛卜•德•維加和卡爾德隆的戲劇創作則對道德劇進行了顛覆。17世紀以莫里哀為代表的古典主義戲劇繼之而來,中世紀寓言劇基本上已經沒有立足之地。18世紀的《魯濱遜漂流記》和《格列佛游記》開創了歐洲現代小說的源頭,確定了小說這種文類與資本主義意識形態的天生聯系,而騎士文學和流浪漢小說的傳統也基本中斷,被成長小說與冒險小說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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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8 21:54 上傳
《格列佛游記》曾經被多次改編成電影,《魯濱遜漂流記》亦然
成長小說與冒險小說在短時間內作為過渡,承續了“英雄主義文學”的脈絡,但是指向個人完善的資本主義新人和冒進貪求的探險家,顯然無法成為民眾可以長期依賴的正義英雄。
18世紀的啟蒙主義打破了宗教和道德的統治。在法國大革命后,大多數人已不再信任教會和貴族統治,而對上古神話力量的泡影式希望也在拿破侖的失敗中破滅。民眾需要一種新的“英雄”,像古希臘時代的忒修斯、中世紀的騎士一樣,執行一種可靠的正義理念,維護平安穩定的生活。而在神權與皇權失落后,能夠維護秩序、避免社會滑入混亂的力量,只有理性與法制——至少到今天仍是。
于是,在文學世界里,作為理性與法制化身的偵探,成為了新的正義維護者;而與之對應而生的文學形式,正是懸疑小說。
如此解釋懸疑小說的起源,不得不說明以下三個頗為吊詭的問題。
第一,為什么現代的英雄一定是偵探?
從神話傳說和騎士故事中可以看出,人民信賴的英雄,首先不能是掌權者,不能與受其保護的人民有矛盾甚至對立的統治關系,否則將發生利益的根本沖突,不可能令人心安。神話中的英雄,如忒修斯、伊阿宋、俄狄甫斯等等,他們的英雄作為都是在成為國王之前,或者在國王職責之外的范圍。真正成為國王后,英雄便不再是英雄,最終往往以悲劇收場。同理,政治家和領袖不能成為英雄的備選。
代表理性的哲學家、科學家和各類學者,也不適合作為英雄,因為他們太復雜,太不可靠。而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們太弱小,并沒有實際的力量。也許在現實歷史中,他們以理性推動了社會的進展;但是在普通民眾的心中,這些象牙塔里的人,亦是精神上的貴族,離自己太遙遠,太高不可攀,太不可愛。
那么,為什么不能是警察呢?作為法制理念的執行者,警察既非統治者,又有力量,也是現實世界中真正在維護社會秩序的群體。在意識形態管控嚴格的地區,以警察為核心塑造的正面英雄形象也有,但是為何沒有像懸疑小說一樣成系統成規模的文學類型出現?為何刑偵小說至多是作為懸疑小說的子文類,讓警察同時也作為偵探,來扮演英雄呢?表面看來,警察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仍然屬于統治力量。但最關鍵的一點在于,警察并非啟蒙意義上理性的化身。理性的前提是人性。何為不理性?《悲慘世界》中的沙威警長,便是極端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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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8 21:55 上傳
2012年電影版《悲慘世界》里的沙威警長形象
真正的英雄,不論是以力量和勇氣為武器,還是以宗教和道德為憑仗,或者以理性和法制為工具,首先要具有民眾認可的人性,同時與統治階級若即若離,有能力保存自身,又不會淪為任何非正義勢力的玩偶。劫持海倫、桀驁不馴的忒修斯如是,同情弱者、為尊嚴寧可犧牲性命的騎士如是,藐視警員、穿梭于法律邊界的偵探們亦如是。
從懸疑小說中的第一名偵探杜賓到最有名氣的福爾摩斯,從風度翩翩的神津恭介到口吃的金田一,偵探們總會在神奇推理的同時,露出各自的“阿克琉斯之踵”。同情弱者、堅持正義,讓他們永遠不會滑入沙威的困境,也足以讓民眾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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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8 21:55 上傳
《神探夏洛克》(Sherlock)里的福爾摩斯形象
第二,既然偵探是現代英雄,為什么懸疑小說在文學中沒有獲得位于核心的崇高地位而發展成為類型小說?
首先,認為懸疑小說并非文學正宗的看法,是不準確的。懸疑小說的鼻祖埃德加•愛倫•坡,同時也被奉為世界短篇小說與象征主義文學的鼻祖。他筆下的杜賓探案故事不僅開創了懸疑小說(當時被他自己稱為推理小說)的先河,更為短篇小說這種重要的現代文學形式奠定了基礎。
他的創作,同時還是優秀的散文,曾作為美文,被林紓、周作人等清末民初的翻譯家譯介引入中國。懸疑小說從誕生之日開始,就承擔著現代文學形式拓展和文類形構的功能。后來隨著“文學大爆炸”的發生,懸疑小說作為諸多先鋒文學實驗創體中獲得廣泛歡迎的一種,凝固成為一種類型文學,收獲了通俗市場。但真正優秀的懸疑小說作品,如雷蒙德•錢德勒、阿加莎•克里斯蒂到最近的伊坂幸太郎等,在暢銷的同時,仍然不負文學藝術之名。
另一方面,懸疑小說也確實在文學殿堂中逐漸偏離核心地帶,除了極少數先鋒創作,大多居于邊緣地位,更貼近通俗讀者,而不為精英文學服務。這實際上也繼承了“英雄主義文學”的傳統;氐焦畔ED時代,神話傳說是徹底的民間文學,而在中世紀,騎士文學和道德劇與正典經文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補充。但無論是神話、騎士文學還是偵探故事,都是真正深入民心,貼近底層之作。并以此發揮其真正的“穩定民心”的功能。如果不發展成為流行文學,那么懸疑小說也便失去了塑造現代英雄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