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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山東省審計廳公布對山東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政策落實和省重點項目建設情況的審計調查結果(全文附后)。本次審計主要涉及棗莊、東營、煙臺、濟寧、臨沂、濱州、菏澤7個市以及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5個部門。
審計結果顯示,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推進和政策落實方面,棗莊、濟寧、臨沂3個市支持企業發展的獎補資金撥付不及時,共涉及資金3460.69萬元。2018年,山東新舊動能轉換重點工作針對培育民生領域新動能確定了組織實施教育現代化推進、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提升、社會兜底服務、公共體育普及和公共實訓基地等六大公共服務工程,共安排項目129個,涉及中央預算投資14.38億,截至2018年底,由于發展改革部門推進緩慢,有5億元滯留在財政部門未安排使用,占中央預算投資總額的34.77%,有13個項目未開工,占項目總數的10.08%。
省重點項目監督管理方面,因化工類項目審批暫停、建設單位資金緊張等原因,6個項目未按期開工,3個項目建設進度緩慢。棗莊、菏澤2個市的2個省重點項目保障土地指標落實不到位。棗莊、煙臺2個市省重點項目財政獎補資金撥付滯后。對省重點建設項目缺乏后續管理,無法掌握項目后續進展和績效情況,如2017年我省安排120個省重點建設項目,其中跨年度項目109個,涉及投資3829.51億元,分別占項目總數和總投資的90.83%和91.18%,抽查其中14個項目發現,有8個項目應于2018年底前完工,截至2019年3月底仍未完工。
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管理使用方面,省級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成立后多數沒有及時實現投資。截至2019年4月中旬,成立的12只新舊動能轉換基金中,僅有6只實現了項目投資,省新動能基金管理公司收到省財政出資59億元,對6只基金的10個項目投資11.05億元,其余47.95億元閑置,占81.27%。截至2019年5月底,“十強”產業中除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農業、高端裝備等4個產業外,其余產業均沒有基金投入,未達到每個產業至少有1只基金保障的要求;部分市基金與產業對接不充分,2018年度棗莊、東營、煙臺、濟寧、臨沂、濱州、菏澤7個市入選省重點項目和第一批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的219個項目均未獲得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支持。4只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的認繳出資中,政府投資和省屬國有企業出資占比為80.52%,民營企業、省外企業參與程度較低,基金撬動社會資本作用不明顯。
此外,對省本級、16個市的市本級及所屬縣(市、區,以下統稱縣)財政支持加快發展現代優勢產業集群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因配套制度辦法滯后,造成部分扶持政策難以及時兌現,如2018年12月,省財政下達15個市涉化企業搬遷改造及大調整大提升綜合獎補資金1億元,因獎補細則未出臺,上述資金仍滯留在市縣財政部門。預算安排未向“十強”產業傾斜,2個市和5個縣未在2019年財政預算中安排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專項資金。因政策不銜接、前期論證不充分等原因,淄博、濰坊等10個市和56個縣工業提質增效等專項資金4.58億元滯留閑置。
山東省審計廳關于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政策落實和省重點項目建設情況的審計調查結果
(2019年7月23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落實年”的要求,加快推進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確定的重大戰略、重要政策、重點項目落實落地,2019年3月至5月,省審計廳組織對棗莊、東營、煙臺、濟寧、臨沂、濱州、菏澤7個市的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政策落實和2018年度省重點項目建設情況,以及省本級、16個市的市本級及所屬縣(市、區,以下統稱縣)財政支持加快發展現代優勢產業集群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并在省級預算執行審計中重點關注了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5個部門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任務分工落實情況。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有關市縣和部門單位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新舊動能轉換工作要求,聚焦“十強”產業和省重點項目建設,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意見、實施規劃、專項規劃、推進體系和考核辦法,助力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全面起勢。如,濟寧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新舊動能轉換可視化管理平臺,督導和服務新舊動能轉換工作;煙臺萬華集團建成全球最大MDI生產基地,躋身全球化工20強;東營市獲批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臨沂市積極構建“一城引領、兩廊帶動、三園集聚、全域協同”的總體格局;菏澤市聚焦“四新四化”,突出“雙招雙引”。但審計調查也發現有關市縣在新舊動能轉換政策落實、省重點項目建設推進以及財政獎補資金發放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
一、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推進和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
(一)棗莊、東營、煙臺、濟寧、菏澤5個市的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協調推進工作不到位。一是東營、煙臺、濟寧、菏澤4個市未按批復要求設置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協調推進機構,配備相關人員。二是棗莊、煙臺2個市協調推進機制不完善,未正式公布產業專班、智庫名單,產業聯盟組建不到位,作用發揮不明顯。
(二)煙臺、臨沂、濱州3個市和有關部門負責的專項規劃或實施方案尚未完成。一是臨沂市確定的16個重點產業中有13個產業未編制專項規劃。二是濱州市確定的10個重點產業中有5個產業未編制專項規劃。三是煙臺市未按要求制定支持郵輪旅游的相關政策措施以及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集群實施方案。四是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未按時完成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編制。
(三)棗莊、東營、煙臺、濟寧、菏澤5個市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落實不到位。一是煙臺、菏澤2個市未按要求制定減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實施細則。二是東營、濟寧2個市未按要求降低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三是棗莊市未按要求制定對企業“繪制專利、人才地圖、開展知識產權專利導航”給予補助的實施細則。
(四)東營、濟寧2個市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執行不到位。一是東營市未落實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天然氣用戶改“轉供”為“直供”,企業用氣成本仍然較高。二是濟寧市未按要求制定支持民營資本開展并購重組相關政策措施。
(五)棗莊、濟寧、臨沂3個市支持企業發展的獎補資金撥付不及時。一是棗莊市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補資金撥付不及時,涉及資金360萬元。二是濟寧市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獎補資金撥付不及時,涉及資金1280萬元。三是臨沂市支持產業發展財政獎補資金撥付不及時,涉及資金1820.69萬元,其中新舊動能轉換工作生物醫藥特色產業集群資金165萬元、工程機械產業集群資金1000萬元、省級商貿發展和市場開拓資金355.69萬元、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300萬元。審計調查期間,部分獎補資金已撥付到位。
(六)六大公共服務工程推動緩慢。2018年,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點工作針對培育民生領域新動能確定了組織實施教育現代化推進、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提升、社會兜底服務、公共體育普及和公共實訓基地等六大公共服務工程,共安排項目129個,涉及中央預算投資14.38億元。截至2018年底,由于發展改革部門推進緩慢,有5億元滯留在財政部門未安排使用,占中央預算投資總額的34.77%;有13個項目未開工,占項目總數的10.08%。
二、省重點項目監督管理方面的問題
(一)東營、煙臺、濟寧、菏澤4個市的6個省重點項目未按期開工。一是東營市年產120萬噸己內酰胺-聚酰胺一體化項目、年產200萬噸對二甲苯項目、環氧丙烷項目,計劃2018年開工建設,受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等行業政策影響,截至2019年3月底,均未按期開工,3個項目總投資360.48億元。二是煙臺北兒醫院(煙臺)項目總投資11.56億元,計劃建設期為2018年至2020年,由于項目單位建設資金籌集困難,截至2019年3月底,尚未開工建設。三是濟寧江北現代糧食物流園項目總投資3.58億元,計劃建設期為2018年5月至2020年,截至2019年3月底,該項目正在進行場地平整,尚未開工建設。四是菏澤智慧冷城項目總投資20億元,計劃建設期為2018年6月至2019年,由于規劃調整、投資方變更等原因,截至2019年3月底,尚未開工建設。
(二)棗莊、濟寧、臨沂3個市的3個省重點項目建設進度緩慢。一是棗莊市山亭區翼云旅游度假區漢諾文化旅游建設項目,未按計劃完成浪漫婚慶產業區改造升級。二是濟寧北大環保產業基地項目,計劃2018年完成4棟綜合樓主體結構封頂,實際僅完成4棟綜合樓的基坑開挖。三是臨沂羅賓遜智慧云倉項目,未按計劃完成廠房的鋼結構施工。
(三)棗莊、菏澤2個市的2個省重點項目保障土地指標落實不到位。一是棗莊市山亭區翼云旅游度假區漢諾文化旅游建設項目未落實省重點項目保障土地指標100畝。二是菏澤魯西南大數據中心項目獲得省重點項目保障土地指標120畝,該項目實際使用84.57畝,剩余35.43畝省重點項目保障土地指標由菏澤市經濟開發區統籌使用。
(四)棗莊、煙臺2個市省重點項目財政獎補資金撥付滯后。一是煙臺市對技術改造項目財政獎補資金撥付滯后,涉及資金1億元,其中:煙臺的航空航天用高強高韌高端鋁合金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市級獎補資金4000萬元,撥付滯后;龍口市縣級獎補資金6000萬元尚未撥付。二是滕州市省重點項目財政獎補資金撥付不及時,涉及資金2000萬,其中:中材鋰膜有限公司高性能鋰電池隔膜項目1000萬元、兗礦魯南化工有限公司甲醛項目1000萬元,截至2019年3月底才撥付到位。
(五)對省重點建設項目缺乏后續管理。省發展改革委對各年度確定的省重點建設項目,僅在確定項目的當年調度督促項目實施,無法掌握項目后續進展和績效情況。如2017年我省安排120個省重點建設項目,其中跨年度項目109個,涉及投資3829.51億元,分別占項目總數和總投資的90.83%和91.18%,抽查其中14個項目發現,有8個項目應于2018年底前完工,截至2019年3月底仍未完工。
(六)未制定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入庫和退出標準。省發展改革委未按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牽頭完成健全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庫管理機制等相關工作。
三、財政支持產業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
(一)財政政策體系建設尚不完善。一是省財政尚未研究制定省級預算資金安排與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各有側重、互為補充的制度辦法,兩類資金在支持“十強”產業的具體投向和分配使用等方面缺乏統籌規劃。如2018年6月,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推進辦公室研究公布了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庫第一批450個優選項目,但對于預算資金和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如何進行重點支持,省財政尚未明確。二是煙臺、德州2個市和梁山縣、郯城縣等29個縣未結合自身特點和財力狀況,制定促進當地產業集群發展的財政政策。如煙臺市本級尚未出臺支持領軍企業培育、產業集群發展、引進產業鏈項目等領域的財政政策;臨沂市河東區、蘭陵縣、郯城縣的財政支持政策分散在多項政策措施中,未形成系統、完整的促進培植優勢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體系。
(二)配套制度辦法滯后,造成部分扶持政策難以及時兌現。截至2019年4月底,省財政等相關部門擬定的《關于加大“十強”優勢產業集群領軍企業培育力度的考核獎勵辦法》《山東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獎補實施細則》等尚未正式印發執行,加大領軍企業培育、支持重點傳統行業優化升級等政策無法及時落實落地。如2018年12月,省財政下達15個市涉化企業搬遷改造及大調整大提升綜合獎補資金1億元,因獎補細則未出臺,上述資金仍滯留在市縣財政部門。
(三)部分市縣出臺的相關政策缺乏操作性或不系統。一是濰坊市《關于支持發展“十強”現代優勢產業集群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在對各類協同創新平臺給予貼息、市政府引導基金對合作設立的基金給予讓利等方面,未做出細化規定,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陽信縣《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財政政策》僅從稅收角度對符合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企業和項目予以扶持,扶持手段相對單一。
(四)預算安排未向“十強”產業傾斜。一是2018年省財政分別安排2580.8萬元、2300萬元用于支持鼓勵發展產業鏈金融、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在遴選項目時主要是參照《實施意見》出臺前的《山東省金融創新發展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智能制造“1+N”帶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未與“十強”產業標準進行有效銜接,財政資金投向未能向“十強”產業傾斜;2019年省財政預算安排5200萬元鼓勵優勢產業鏈全球布局,主要是按照2012年制定的《山東省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行分配,也未體現向“十強”產業傾斜。二是部分市縣年初預算未安排相關資金投入,濰坊、聊城2個市和煙臺市芝罘區、濰坊市濰城區、高密市、昌邑市、泰安市泰山區5個縣未在2019年本級財力預算中安排支持優勢產業的專項資金。
(五)年初預算不細化,政策資金下達不及時。2019年省財政預算安排的重點行業優化升級資金、新一輪高水平技術改造資金等5項專項資金1.48億元,德州市和煙臺市萊山區、萊陽市、海陽市、諸城市、泗水縣、德州市運河經濟開發區、樂陵市、夏津縣8個縣預算安排優勢產業專項資金5.73億元,未明確到具體項目,造成資金分配不及時,影響政策實施效果。
(六)部分產業集群示范項目推進緩慢,建設進度滯后。東營、威海2個市和淄博市臨淄區、張店區、高新區,微山縣、沂水縣5個縣因前期論證不充分、手續不完備等原因,項目推進緩慢。如淄博市臨淄區350萬噸/年特種油加氫項目計劃建設期為2018年至2020年,截至2019年4月底,該項目只完成立項、安全審查手續,尚未開工建設。
(七)支持“十強”產業專項資金滯留閑置。因政策不銜接、前期論證不充分等原因,淄博、濰坊等10個市和56個縣工業提質增效等專項資金4.58億元滯留閑置。
四、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
(一)基金投資項目落地慢,造成資金閑置。一是省級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成立后多數沒有及時實現投資。截至2019年4月中旬,成立的12只新舊動能轉換基金中,僅有6只實現了項目投資,省新動能基金管理公司收到省財政出資59億元,對6只基金的10個項目投資11.05億元,其余47.95億元閑置,占81.27%。二是濱州、臨沂2個市的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工作開展緩慢,截至2019年5月底,濱州市未設立新舊動能轉換基金;臨沂市設立的新舊動能轉換基金2018年未開展對外投資。
(二)基金與產業對接不充分,基金作用不明顯。一是產業基金推動作用不強,截至2019年5月底,“十強”產業中除高端化工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現代農業產業、高端裝備產業外,其余產業均沒有基金投入,未達到每個產業至少有1只基金保障的要求。二是部分市基金與產業對接不充分,2018年度棗莊、東營、煙臺、濟寧、臨沂、濱州、菏澤7個市入選省重點項目和第一批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的219個項目均未獲得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支持。
(三)部分基金撬動社會資本作用不明顯。4只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的認繳出資中,政府投資和省屬國有企業出資占比為80.52%,民營企業、省外企業參與程度較低,其中魯信新舊動能轉換創投母基金和土地發展鄉村振興基金,認繳規模分別為10億元和50億元,全部為省財政引導基金和省屬國有企業出資。
(四)引導基金績效考核體系不完善。截至審計調查日,省財政沒有建立對基金管理公司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獎懲措施也沒有與投資運營績效掛鉤。省財金集團作為引導基金托管機構,對自2014年起陸續成立的政府引導基金未開展過績效評價。省新動能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引導基金的管理公司,沒有將投資的基金項目納入績效管理,對成立的母基金管理機構也沒有績效考核,難以調動各方積極性。
作者:趙小菊 趙君
來源:大眾日報·山東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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