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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于 2019-7-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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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山東
如果你們入住一個小區 小區里連個完善物業都沒有,一年后上來讓你交4塊錢一平的物業費,如果不交錢就強制給斷電,你們是何心理 求高人指點
我們是一家公司在2018年3月份租了一套芝罘區新城國際的一套商用樓,使用面積預計在900多個平米,開業前期樓盤荒蕪一人只是感覺面積和地理位置比較合適就租了,并且投入了大部分資金裝修。裝修完了才發現這個小區根本沒有物業。
物業惡行:
1.所有公共區域衛生沒人清理,垃圾堆放的到處都是,每天我們不得不自己把垃圾清理出去,連垃圾桶都是我們自己購買的,F在物業狀況可以隨時來現場看看。一片狼藉。
2.第一年房子下雨漏水,整個屋頂漏水,把整個房子屋頂到處都泡壞了,可是每次去物業都門大鎖,好不容易來了人看了一眼就走了,到現在已經過去一年多了房子漏水的問題仍舊沒有得到解決。
3.我們前期辦公人員較少4個人辦公4臺電腦,每個月的電費就近3000元左右我們交了1年,據開發商工程部人員得知,因為整棟樓沒有住戶 所以二樓以上整棟樓的電費都要我們家承擔。就這樣后期電梯又單獨問我們要3000多的電梯費用。
4.電梯從我們房屋裝修好就直接關閉,據電梯廠家說是開發商沒有給電梯廠家費用。期間1年時間我們只能爬樓。
更過分2019年4月19日下午兩點鐘左右我們聯系物業商談物業費用以及電梯使用的事宜,讓我們補交所有前期物業費用,要求我們繳納4元/平方的物業費,我們因為沒有享受個任何物業服務拒絕交付,開放商就強制給我們斷電,不交物業費用就不給通電,還強制要求我們交電費的國金電力這邊不許管這事。
后期我們被逼的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再現在沒有物業的狀態下愿意補交以前所有物業費2元一平,沒想到開發商說之前的費用按照2元,后期費用按照2.8元,3.3元遞增交付。就現在的物業狀態我們真不知道交付的物業費有何意義。
2019.7.2 今天再次給我們停電,我們實在沒辦法接受如此霸道的開發商,如此強勢的物業,我們依次商討我們可以不需要物業,每年還愿意承擔2元的物業費,被物業蠻橫的拒絕,反正就是不交錢就不給通電。請相關領導重視一下這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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